E市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杨某收到上级机关印发的1份机密级工作方案后,交给某科科长徐某,要求写出方案上报,徐某即安排工作人员周某撰写。
该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王某来到周某办公室,在周某处理该文件时偷看到相关内容,认为与其好友余某的切身利益相关。为表现自己够朋友,王某便趁周某不备时,用手机偷拍了文件内容,通过微信发送给余某。
之后,余某通过蓝牙传给好友李某,李某又将照片提供给好友苏某翻拍,造成严重泄密。事件发生后,公安机关对王某、余某、李某采取了刑事拘留,苏某被取保候审。有关部门对杨某进行约谈;责令徐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,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扣罚当月职务津贴;责令周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,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并作内部通报批评。目前,案件正在后续办理中。